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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残疾驾驶员“艺高人胆大”喝酒还开车 终被处罚

日期:2012-09-06

“这是一本残疾人驾驶证!”9月5日晚,辽宁路中队中队长张庆带领6名民警,在登州路长阳路设岗夜查,当晚共查残疾人获酒后驾驶1起,其他违法行为12起。 其中,残疾人酒后驾驶为全市首次

5日晚21时,辽宁路中队中队长张庆带领民警孟祥安、周旭等6名民警在登州路长阳路执行夜查任务。21时20分许,一辆车号为鲁BH2R51的红色长安轿车沿长阳路行驶过来,执勤民警孟祥安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停车后,孟祥安闻道一股浓重的酒味,孟祥安按规定收取该驾驶员证件后,让该接受酒精呼气测试,当驾驶员下车后发现,该驾驶员是一名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经酒精呼气测试,该测试值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李,是一名肢残驾驶员,于今年2月10日考取了“C5”驾驶证.当晚因家中有事,饮酒后冒险驾驶出行,张庆中队长对其明知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依然酒驾进行了严肃批评,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后,口头传唤李宝元到辽宁路中队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