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驶员违法上高速被罚
日期:2013-06-12
6月3日,高速交警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公路泽州收费站检查时,拦下一辆小轿车。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初领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距现在仅一个多月时间,仍处于实习期内,且车内只有王某一人。
最终,王某因实习期违法上高速被处罚20元,并带离高速公路。根据新交规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人的实习期是从取得驾驶证日算起满1年。
另外,对于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也要遵循实习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