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交通法规 > 全国货车专项查处行动:报废拼装车被拆除司机吊销驾照

全国货车专项查处行动:报废拼装车被拆除司机吊销驾照

日期:2013-06-25

近日,在全国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专项查处行动中,交巡警三大队在辖区南三环、南四环查处多辆报废、拼装货车,随后将依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并进行强制报废。

被查处的报废车

昨日上午10点,在郑平路南三环交巡警三大队停车场内,记者看到一辆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专项查处行动中刚被查扣的白色轻型货车。

民警在南四环检查、查询时发现,该车2001年出厂登记,审验至2005年,已经连续八个审验周期未审验,属于报废车辆。

记者看到,这辆牌号为豫B959**的货车车身虽喷涂白色新漆,却挡不住由内而外透出的破旧感。更令人惊讶的是该车驾驶室内车座无靠背,旁边也不见安全带,驾车时须持半蹲姿势,司机视野受到极大影响。除了残破的座椅,该车方向盘电线裸露,触手感觉摇摇欲坠,很难想象司机是如何驾驶这辆破车的。

“在夏季高温天气上路,这车就是一颗移动‘定时炸弹’。”民警称,这辆货车机件严重老化,极易发生自燃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专项查处行动中,警方对待上路行驶的报废、拼装货车零容忍,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提醒报废、拼装货车驾驶员、车主,警方除了按照交通法上限对驾驶员处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外,对待报废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对待拼装车辆予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