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强安全驾驶监管 高跟鞋鞋跟超4cm将被罚款
日期:2012-03-30
近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能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光脚、吸烟和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查明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开车的,将罚款50元。
从行车安全角度出发,女司机穿高跟鞋,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同时,这项规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司机表示:“我觉得这项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具体执行上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因为交警不可能随身携带一把尺子去量女驾驶员的鞋跟高度,不管是交警,还是女驾驶员都会感觉到非常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