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
日期:2013-09-27
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迁入本市管辖区域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