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期限差别
日期:2013-09-30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
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
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专用校车
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6个月检验一次;
(六)非专用校车
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6个月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