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部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3小时查获酒驾59人
日期:2013-12-15
长春交警部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间统一行动,夜查酒后驾驶及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在13日的夜间勤务中,长春交警在3个小时里查获酒后驾车59人,醉酒驾车2人。当日19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卫光街与幸福街交会处附近对一辆刚从饭店停车场驶出的奥迪轿车进行检查时,司机拒不配合。从车上下来的另外两名中年男子,不但一身酒气,还对民警执法进行阻挠。据南关区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沙静义介绍,经初步测试,该车司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达44.1毫克,属酒后驾车。按规定吊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记满12分。
3小时查获酒驾59人
当日21时许, 7辆从九台拉煤到长春的超载大货车被夜查交警查获。“这些车辆的厢体比国家标准加高20多厘米。他们一般会在晚饭期间驶入金川街。他们认为民警在这个时间都会去吃晚饭,想借这个机会超载拉煤。”执勤民警说。
据经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介绍,根据相关法规每辆超载车驾驶员将被处罚2000元,记6分。凡是厢体加高的车辆必须恢复原样,并处罚款500元。据了解,在此次夜查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出动800余名警力,查获酒后驾车59人,醉酒驾车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