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交警检查冲撞路障 撞倒并碾轧协警死亡
案情回顾
2013年3月4日零时,韦成驾驶黑色奥迪套牌轿车,行至东城区东直门桥西南侧辅路匝道处,为躲避交警检查,强行冲撞交警设置的道路障碍物,将协助交警检查的53岁交通协管员焦某撞倒并碾轧,造成焦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时,韦成的朋友常某与韦成同乘一车,案发后常某将肇事车辆车牌取下并丢弃。
庭审过程
受审时,韦成辩称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他说,自己案发前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做过音乐专辑。今年3月3日晚10点多,他让常某赔他一起开车去找个朋友,但是朋友没找到,次日零时开车返回时遇到交警查酒驾。因为自己的奥迪车是通过朋友买的走私车,经过改装且套牌,当交警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时,他犹豫是停还是跑。
而当时在现场的交警证言称,从交警发现韦成的奥迪车开始,该车就没有停过。焦某当时站在安全处置区,负责引导处罚完毕的车辆驶出,并没有拦截奥迪车,奥迪车直接将正常工作的焦某撞倒。法院判决结果
审理后认为,韦成明知交警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设检查点检查,为逃避检查,驾驶套牌机动车冲撞检查点,撞人后加速驶离,其行为已危及不特定人及财产的安全,且客观上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常某在明知韦成故意驾车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情况下,帮助韦成毁灭案件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法院一审判处韦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常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