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款3000元、拘留15天全因无证驾驶报废车
日期:2014-01-24
无证驾驶报废车
1月2日下午2时06分,兰州市七里河交警大队民警在清水营卡口岗检查时,重型货车的驾车人张某称其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查询后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已于2007年注销,目前根本无有效驾驶证件,系无证驾车。在进一步查看车辆信息时,民警还发现其车辆也于2010年被注销,系报废车辆。
罚款3000元、拘留15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给予张某罚款3000元、拘留15天,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