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使用伪造驾证的处罚:3500元,拘留15天并暂扣车辆
日期:2014-01-27
民警检查发现假证
1月20日上午11时许,黔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独山县麻尾镇境内的兰海高速公路新寨省际服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小型轿车向民警驶来,仔细端详还是辆现代牌轿车,民警对其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相关手续的检查。该车驾驶员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给民警的时候,民警发现这驾驶证上面标明的发证机关写竟然是“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伪造的驾证发证机关根本不存在
民警当即就试探驾驶员询问“都匀交警支队在什么位置?”驾驶员立即就回答“在黔南州政府里”,还说自己是刚从都匀支队办事回来。民警随后要求驾驶员下车出示身份证,并进行核对。民警在网上查询得知,该驾驶员尚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只好将人和车一同带回中队进行调查。在民警的严格审核之下得知,此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在广东惠州花钱买的假驾照。
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证 被罚3500元,拘留15天,并暂扣车辆
该驾驶员被民警拆穿他的谎言后,当场对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供认不讳。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对该驾驶员罚款3500元,拘留15天,并且车辆进行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