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满12分学习的情况汇总
什么情况下要参加满12分学习?
(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的,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按照降级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
(三)科目一考试时间45分钟。
(四)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受理。
办理时限
(一)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
(二)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在二十日内预约科目一的考试;
(三)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在十日内预约科目三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