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强行冲关未果 害怕被查竟然为毒驾
日期:2014-03-09
案情概述
记者10月24日从高台县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现场细节回顾
据了解,2012年9月18日14时10分许,杜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沿高台县新坝乡一通村道路,自西向东行驶至田间道交叉路口处向北左转弯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王某当场死亡,向某、吴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高台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后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忽视安全超速行驶,且违反三轮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杜某在肇事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