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冲关”撞协警 被逼停被判拘役2个月
据《新闻晨报》报道,发现前方交通管制,因害怕酒驾被查,陈某心一急,强行“冲关”,且撞倒一名现场协警逃逸,后被一辆社会车辆逼停。昨天,记者从浦东法院获悉,醉酒驾驶员陈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处罚金2000元。
4月30日22点30分左右,32岁的福建人陈某,在娱乐总会喝酒唱歌后驾驶白色宝马轿车载着两名KTV小姐兜风。当行驶到浦东世博园区上南路、雪野路路口时,正值中华艺术宫内一场演唱会散场,此处实施交通管制。
据陈某交代:“我看到路口有穿反光背心的交警和路边停放着闪着警灯的警车,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我喝酒了,不能被交警抓到。此时交通信号灯已由黄灯要跳红灯了,我只顾着不让交警抓到,就加大油门想冲过路口,驶过路口时发现前面有路障,我就马上一个右急转打方向,转弯时我看到前面有个协警,但是已经来不及避让了,我的车头左前侧撞到该协警后将他甩了出去……”
接着,陈某沿雪野路由西向东逆向驾车继续逃逸,至洪山路口时,被社会车辆驾驶员杨先生驾车紧追逼停,杨先生报警后,民警至现场处置。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8mg/ml。据杨先生描述:“当时一辆白色宝马车撞了人以后不但没停,反而逆向逃窜,我和表哥在自己车上看到这一幕很气愤,哪有撞了人不理不管还逃走的,就决定去追他,让他受到法律制裁。”
被陈某撞到的协警黄某右大腿、右膝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处罚。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结合其对相关遭受损失方进行了经济赔偿,据此,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