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伤检查的警察 被判拘役3个月
日期:2014-03-17
昨天,长宁区法院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公务罪的案件作出判决,韩国籍嫌疑人金某醉酒驾车后为逃避酒精测试,突然发动车辆撞翻两名警察,对其中一名警察构成轻微伤害。
案件回顾
今年1月26日凌晨零时许,金某与朋友在饭店喝了一些啤酒之后,开车送朋友回家。行车途中遇到交警设卡检查。在警察的示意下,金某靠边停车,并用酒精测试器吹气。然而,金某在吹了很短的两口气之后,就突然发动汽车。站在车前的一名警察躲闪不及,趴在了汽车引擎盖上,双手抓住车边。虽经旁边的警察阻止,金某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顶着警察往前行驶,并导致另一名警察被撞翻在地,右手手腕和手肘软组织挫伤。金某的轿车在前进了大约10米后撞到警车的右前侧停下。
经鉴定,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
法院判决
在案件审理期间,金某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受伤警察经济损失。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金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