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提交驾驶人体检表应携带什么资料?
日期:2014-12-05
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应携带的资料有: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
(3)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办理地点为我市任意车管站,详细手续可参见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信息来源:北京市交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