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男子无证驾驶无牌重型货车 被罚款拘留15日
日期:2012-04-11
4月9日,一名无驾驶证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重型货车被宁夏永宁交警查获。该男子这种视法律为儿戏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当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永宁交警大队民警在望滨公路地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重型载货汽车,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刘某某系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村民,2年前他花30多万元从内蒙古乌海市购买一辆无号牌货车后,一直心存侥幸无证驾驶。
据介绍,对于刘某某这种无视交通法规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永宁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