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新年伊始,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强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暂扣驾驶证后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分达到12分后仍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据统计,去年交警部门共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7747人次,其中有5904 人次已按照程序接受处理并恢复驾驶资格;至今仍有1843人次驾驶证仍处于暂扣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