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污损号牌抛洒货物 货车司机一次被扣19分
昨日,是泸州市城区集中开展机动车扬尘治理的第二天,市交警二大队、市路政管理支队、城监大队二大队在江阳区蓝田街道何家坝路段进行机动车扬尘治理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三辆违规机动车。其中,一辆牌照为川E36381的大货车司机因违反四规,被扣除19分,必须重考驾照,大货车也被扣押。
“那辆大货车有问题,拦住他。”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大货车正准备调头行驶,交警赶忙开车堵了上去,发现该车驾驶员田太刚的驾照是B1,不能驾驶大货车,并且未带行驶证。同时,发现该车车牌被有意污损,运载的沙石未遵守规定加篷封好,导致货物抛洒。田太刚共违反四规:准驾不符,扣12分,处罚2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未带行驶证,扣1分,处罚50元;污损号牌,扣6分,处罚200元;抛洒货物处罚150-200元。于是,该车驾驶员田太刚总共被扣19分,必须重考驾照,大货车被扣押。除此之外,在何家坝路段,还有两辆货车因机械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悬挂号牌等被查处。
交警二大队队长方斌告诉记者,从4月18日到5月31日,他们将与路政、城管联合在桥南、城南对机动车超载、抛洒、污损号牌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严格执行货运车辆在早上7:50-8:50、中午11:30-12:30、下午2:00-3:00和晚上5:30-6:30不得进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