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撞出租车拿1万元私了 群众报警仍被拘
今天(2012年4月23日)凌晨,一男子酒后驾车在长江大桥上失控撞上一辆出租车,他拿出1万元要求与出租车驾驶员私了,不要报警。后来,见有市民报警,男子又找来朋友来顶包,结果被交警识破。该男子不仅多给1万元,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凌晨3点左右,一辆白色桑塔纳从长江大桥由北往南行驶至北堡附近时,突然方向失控,车头撞上路边护栏后,又撞上旁边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尾部,导致出租车右后轮爆胎,后备箱变形严重。
出租车司机张某发现开桑塔纳车的刘某满身酒气,准备报警。刘某赶忙拉住张某,希望能多点钱私了,别报警了。张某当即表示给他1万元现金,就不报警。刘某见有回旋的余地,赶紧掏出1000元给对方,并且打电话让朋友赶紧再送9000元来。没一会儿,刘某的朋友赶到,将9000元交给了张某。拿了钱之后,张某更换车胎驾车离开。
两人之间的交易,引起了现场很多群众的不满,市民们认为出租车司机只认钱,而不惩治酒驾违法行为的作法不对,于是打电话报警。见到有人报警,刘某慌张起来,想开车离开。但由于车辆受损严重,没能发动起来。见交警马上就要到了,刘某又想出一计:谎称车是前来的朋友开的,自己则躲进了围观群众中。
交警来到现场察看后,询问车祸发生的过程,顶包“司机”却怎么也说不清楚,就连行车路线都答不上来。交警随即对他进行盘问,交代利害关系,这个“司机”才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交警随即找到刘某,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仪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5毫克/100毫升,初步认定为醉酒驾驶,将刘某带往医院抽血化验。
今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刘某的酒精含量报告还未出来。民警说,如刘某属醉酒驾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董明律师认为,出租车司机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但并未构成敲诈。虽然出租车的损失可能并未达到1万元之多,但损失的确是因对方的违法行为所造成,并且双方当时已达成口头私了的协议。出租车司机开口要1万元的行为虽然有些“乘人之危”,但并未构成敲诈。
这1万元出租车司机是否可以心安理得收下?交警表示,此事他们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如果出租车司机索要1万元的行为属实,会将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