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驾校 集中审理10起醉驾案
自去年5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以来,“醉驾入刑”成为热议的话题。如今“醉驾入刑”已实施一年,25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该区最大的一所驾校理论教室,当庭集中审理10起醉驾案例,以鲜活的案例给学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据检察机关公诉,集中受审的10名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几人里,少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2mg/100ml,多的达到281.0 mg/100ml。经贾汪法院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厉某等10人拘役1—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刑罚。
被当庭判处拘役2个月的厉某是名教师,他说,事发当晚,自己喝了四五两白酒后,听说母亲身体不太好,心急之下驾驶自家的轿车出了门,不知道怎么就撞到了环岛上。当时交警部门检测,厉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1.0 mg/100ml。厉某说,这次酒后驾驶的代价很大,对自己的人生有着重大影响。现在,他非常后悔,当场保证并告诫他人,开车绝对不喝酒,喝酒绝对不开车。
在庭上旁听的驾校学员耿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看到这些人因为酒后驾驶被判拘役并处罚金,自己受到很大教育,酒后驾驶的代价较大,酒后驾车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害人害己,自己以后开车也要小心点,做到不酒后驾驶。
据贾汪区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科马警官介绍,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实施以来,交警部门开始严查酒驾,此次集中宣判的10名被告,其中有人酒精含量超标2—3倍,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力度到驾校、驾驶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