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驾照快到期了,没有暂住证能否办理换证手续
日期:2012-02-04
对申请人不在暂住地居住等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证明的,申请人需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并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居住、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换证。
您可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进行审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2. 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应提交的资料有:
1. 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
2. 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一寸白底彩照)。
办理地点为北京市任意车管站。详细手续可参见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及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