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一年山东济南查获酒驾3884起 一半为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主观是否恶意、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均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截至今日恰好实施了一周年。记者从山东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一年内济南共发生涉酒案件3884起,其中醉酒驾驶案件1849起,占涉酒案件的47.6%。
数据:济南一年查酒驾3884起
1849起为醉驾
去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根据该修正案,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主观是否恶意、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均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截至今日,“醉驾入刑”已经实施了整整一年,记者在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济南市共发生涉酒案件3884起,其中醉酒驾驶案件1849起,占涉酒案件的47.6%。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1105起,占涉酒案件的28.45%。目前全市有驾驶人138万,涉酒比例为0.28%。
醉驾同比下降34.5%
持续的整治及“醉驾入刑”本身的威慑力,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酒后不开车”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数据显示,“醉驾入刑”以来济南交警部门累计查获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1849起,同比(去年查获醉驾2821起)下降34.5%。
特点:小汽车和摩托车涉案比例达96%
“醉司机”多为30-45岁青壮年男性
记者在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中了解到,在1849起醉驾案件中,涉案车辆以小型汽车最多,为1136辆;排名第二的是二、三轮摩托车,为644辆,此外,涉案货车54辆,轻货自卸车6辆,重型罐车1辆,中客2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运车2辆,拼装车1辆。综合分析,小汽车和二轮摩托车占涉案车辆的比例高达96.3%。
而醉驾的主体并无太大变化,依旧以青壮年男性为主,年龄则集中在30到45岁之间。从酒驾者的职业看,公司职员、高管以及生意人比较多。
节假日频出“醉司机” 时间多在19点-凌晨1点
据济南交警支队透露,年终岁末及节假日前后都是醉酒驾驶案件高发期,也是交警部门出警最多的时期。而在一天当中,醉驾多发于夜间,大多数案件集中在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左右。
从记者多次随警查酒驾的规律来看,周末、双休日、小长假是醉驾高发期;酒吧、饭店、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是醉驾高发地。
侥幸心理仍是主因
既然“醉驾入刑”已家喻户晓,为何还有如此多的司机“顶风作案”呢?结合交警部门的分析以及一年来记者随警查缉时的采访不难发现,侥幸心理依然是主要原因。“我以为这个地方不会查呢……”“都半夜了,寻思没有交警查了,就喝了点。”在采访中,绝大多数司机在面对记者采访时都会说自己是心存侥幸才犯了大错。
据济南交警支队民警分析,很多人认为只是喝了一杯酒或两杯酒,不可能达到醉酒的标准,结果一测已经过线。此外,不少醉驾人员认为不可能遇到交警查车,或者觉得自己只要看到交警查车赶紧绕绕路,就可以躲过检查。甚至有的驾驶人觉得自己“有关系”、“有门路”,认为即使被查到也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低估了交警部门查酒驾的决心和力度。
济南今后常抓不懈 全天候查缉酒驾
据济南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一年来,济南交警一贯坚持对酒驾查处“零容忍、高压线”的政策,并在去年将支队原酒驾整治机动队由最初50名民警扩编为210名民警,并把原来5个机动小分队扩编为18个机动小分队,配齐、配强、配精执法装备。按照“错日错时”的方法,全天候,全时空的查处酒后驾驶。
而在今后,济南交警对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依旧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放过,绝不姑息。继续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