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违法超载记分超过12分 一律暂扣驾驶证
日期:2012-02-10
即日起,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全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
交警部门将在固定治超点,派出警力与交通部门联合执法。超限运输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不得罚款放行。对在治超点以外路面查获超过机动车核定载质量和车辆轴荷限值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对违法超载驾驶人,要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对车辆非法改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