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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半挂车司机疲劳驾驶 撞死过马路6岁女孩被批捕

日期:2012-06-07

6岁女孩从幼儿园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过马路,被一辆车撞倒身亡,肇事司机当时是疲劳驾驶,一场惨剧就此酿成。如今,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就此陨落,而肇事司机也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5月11日9时许,33岁的司机倪某某驾驶一辆挂重型半挂车,和车主武某一起从河北省怀来县出发,准备到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拉煤。当日13时许,二人在凉城县吃了饭,倪某某饭后没有休息,一直驾车行驶。18时30分许,倪某某驾车沿S210省道行驶至和林县城关镇胜利营收费站,交费后由东向西继续行驶。让所有当事人没有料到的是,事故没有预兆的发生了。当倪某某驾车驶出收费站大约一公里处(和林县城关镇东坪村附近)时,道路左侧有许多大货车排队等候通过收费站。被害人小欣(女,6岁,住和林县城关镇东坪村)从幼儿园放学后独自背着书包行至此处,她从道路左侧排队等候的车辆空隙中间由南向北跑着过马路,司机倪某某看到小欣时,由于距离太近,来不及刹车将其撞倒,致使小欣当场死亡。

6月5日,记者从和林县人民检察院采访获知,该院在依法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倪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及第28条“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故其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小欣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一款“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之规定,因此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综上,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倪某某。本报对此案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