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使用变造号牌司机被处15日拘留
日期:2012-02-21
用不干胶将车牌尾数“7”改成“4”,企图逃避尾号限行处罚,2月16日,违法司机周某被顺义支队民警查获,因使用变造号牌违法行为,周某被处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
当日14时30分,顺义支队民警在新国展1号门前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红色面包车号牌颜色明显有误,随即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车号牌上贴着一块不干胶。经询问,司机周某承认用不干胶将车牌号尾数“7”改成了“4”,对其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周某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