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酒驾司机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刑拘
日期:2012-02-20
2月13日,司机王某因酒后驾车、不安装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1700元,扣18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因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密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3日10时30分,北京市密云交通大队民警在密云鼓楼东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小客车违法停靠在路边,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但驾驶员拒不配合民警,并发动车辆顶撞民警后逃离现场,造成民警手持POS机损坏。该车行至101国道花园小区南口灯岗处时,民警再次示意停车未果,直至在南更大街南口灯岗处遇到红灯后被迫停车。
经查,驾驶员王某为河北省遵化市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毫克,属酒后驾车。
目前,王某因未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被处罚款200元、扣6分,因酒后驾车被处罚款15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因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密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