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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撞伤 罚款3千元拘役1个月

日期:2012-08-10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的杨某在亲戚家喝完喜酒,醉酒后驾驶着摩托车回家,途中酒劲发作,便停车在路边休息,不想被对面行来的助力车撞上,负伤的同时被闻讯而来的交警当场抓获。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8月6日晚杨某在亲戚家喝完喜酒,已有朦胧醉意,但仍坚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回家。在行驶至建湖县城明星南路路段时,其正好遇到步行的老婆和儿子,便准备将他们一起带回家。不久,杨某酒劲发作,感觉不舒服,于是杨某将摩托车停了下来,三人下车在路边休息。此时,朱某驾驶着助力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该地段没有路灯,待发现时已躲闪不及,正巧撞上在路边的杨某及其摩托车。杨某当场受伤,被送至医院。但事情还没有结束,交警赶到时发现杨某神情不对,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96.76毫克,属于醉酒驾车,随后更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今年仍未进行年检和缴纳强制险。

法院认为,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如上判决。而杨某则一脸的郁闷“被撞伤了还要被判刑,以后再也不喝酒驾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