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装遮阳伞将被扣车 无证驾驶摩托将被拘留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压减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今起对严重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摩托车(含正三轮摩托车、叭叭车、潲水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禁止摩托车(含正三轮摩托车、叭叭车、潲水车)在我市城区禁摩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凡摩托车违法闯禁行驶的,一律暂扣车辆,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三天;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驾驶非法加装(含遮阳伞、支撑架等)装置的电动车上路的,一律暂扣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一天;驾驶无牌、套牌、假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暂扣车辆,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一天;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的,一律暂扣车辆,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一天;驾驶电动车发生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或占道乱停等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一天。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行政拘留。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禁摩范围:
(一)湘江以西区域:
西边界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龙王港路、金星南路、二环线合围区域(将高新区部分区域和汽车西站区域纳入其中);其他边界不变。
(二)湘江以东区域:
1. 北边界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二环线、芙蓉北路、福元路(将湘江世纪城区域纳入其中);
2. 东北边界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汽配路、京珠高速(将世界之窗区域纳入其中);
3. 东边界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长沙大道、新花候路、香樟路、京珠高速合围区域(将武广新站区域纳入其中);
4. 南边界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绕城高速(将红星市场区域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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