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0月1日起报考驾照启用计时系统
昨日下午,市交管支队召开关于报考驾驶证启用计时系统新闻媒体通气会,要求我市所有驾校在10月1日必须启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通气会上,市交管支队发布了一份讨论稿,其中包括学员普遍关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学时表》及《学员培训费标准及明细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启用后,报考C1、C2驾驶证学员科目一理论学时必须达到18小时,实操学时达6小时,科目二理论学时2小时,实操学时22小时,科目三理论学时10小时,实操学时28小时,合计86学时。学员培训费用标准及明细方面物价部门仍在调研中。
据介绍,目前,各驾校正加快安装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2012年10月1日起必须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为此,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对2012年9月15日前不能完成安装的,停止受理驾校报名考试业务,待安装完毕方可受理其业务。此外,交管部门要求各驾校所有用于培训的教练车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检查,针对报名学员必须实行全程服务,即学员的报名、业务受理、培训、练车、考试预约(学员可自行预约)等全部由驾校代办,各驾校在学院报名培训前必须明确告知驾校招生简章、培训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驾校显著位置予以公开。各驾校在接收新学员后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其进行相应准驾记录科目的培训,保证培训学员能练够学时。各驾校要让学员明确知道各自所练的学时及收费标准。
此外,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启用前未参加科目二考试或科目二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从科目三开始计时,各驾校对这部分考生提出练车要求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只剩科目三考试的学员不参加计时培训。该负责人表示,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不单是响应公安部门的要求,其意义更在于规范驾考,保证民众安全及适应新形势的转变。
通气会上,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学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驾校乱收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运管处和物价部门投诉反映 (运管处举报电话:96155,价格部门举报电话:12358),对其收费项目及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学员在驾校培训时,要了解驾校的培训记录仪及自身所学科目内容、时间等信息。学员如遇有驾校拒绝培训练车的,可以向运管处和交管支队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停止该驾校下个月的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