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照男子代人泊车,罚款1500元而且被拘10天
秦某无驾照,“圈地”乱收停车费时,却代人泊车。昨天,秦某因代人泊车时“技术太烂”,被巡逻民警看出破绽,结果被鹿城警方拘留10天、罚款1500元。
昨天上午10时许,戴某驾车来到市区中山桥“去茶去”茶餐厅门口附近准备停车时,秦某跑了过来,称这里是他在看车,收费20元,可以代为泊车。为图方便,戴某便答应了。秦某接过车后,倒来倒去就是停不进车位,这下刚好被巡逻经过的中山派出所民警看在眼里。对他产生怀疑的民警上前查看秦某的驾驶证,这下秦某傻了眼。
由于属于无证驾驶,巡逻民警通知了交警。据秦某交代,他有考过汽车驾驶证,为了代人停车,只是“自学成才”学会了一点点开车皮毛,加上平时很少开车,为此驾驶技术生疏,没想这次也正因此露出了“马脚”。
事后,秦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1500元。戴某则被批评教育。
交警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照或者驾照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照。
为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在接受代客泊车服务时,一定要事先核实对方是否有驾驶资格,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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