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可以在“北京市交管局网站 > 网上办事 > 表格下载”下载后打印),到北京市任意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详细规定可参见“北京市交管局网站 > 警务公开 >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