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超载运输企业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强化源头管理
日期:2012-09-18
强化源头管理,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管理,及时更新公示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货运公司实施重点跟踪,并建立超载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员“黑名单”制度。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作出部署。
杨传堂指出,要严格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
把好治超检测站点关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坚决制止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继续开展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的治理,对违规车辆一律卸载并严厉处罚。要在加大执法、强化管理的同时,加快推进解决公路客货运市场恶性竞争、运价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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