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员资格审验 交警清退两名有犯罪记录人员
为了确保校车安全,加强对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管理,从8月底开始,株洲天元交警大队对辖区50多所幼儿园的园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验,9月19日,查出2名驾驶员有犯罪记录,民警要求该幼儿园将两人辞退。
株洲天元区共有57所幼儿园,校车80余辆,从8月底开始,天元交警大队对所有园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验,在以前要求的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的记录;没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没有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没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外,还要求园车驾驶员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或其他犯罪记录。
在已审核的近30名校车驾驶员中,9月19日,天元大队民警发现前来审验的某幼儿园两名园车驾驶员石某曾因打架被法院判刑6个月,张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刑1年,后又因故意损害公司财务被拘留。民警要求该幼儿园重新聘请驾驶员并进行资格审验。同时,民警提醒各幼儿园负责人,督促本园驾驶员尽快到交警大队进行资格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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