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 重大交通事故致8死3伤
日期:2012-09-20
近日,施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欧某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至8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判处欧某有期徒刑6年,并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
2011年7月1日中午,欧某无证驾驶未登记上户的三轮摩托车,违章载人从施秉县牛大场镇石村桥赶完集后,沿乡村便道往龙井方向行驶。行至危险地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翻下80多米的深沟,导致8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
法院认为,欧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车辆,违反农用车辆不准载人的规定,并严重超载,致使车辆翻出公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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