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造成事故一死一伤 安全出行,杜绝酒驾
2012年9月18日21时20分,东胜区泊江海镇居民张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客车在109国道与一辆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小客车乘车人贺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受伤的死亡交通事故。血淋淋的事实再一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安全出行,杜绝酒驾”。
事后,109大队迅速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就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进行了全面细致缜密地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双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加强辖区道路管控。大队灵活调整警力部署,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逻与设卡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在辖区内形成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
二、各中队要采取强力措施,一方面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不懈地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严格依法惩处,坚决杜绝为酒后驾驶行为说情,严格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消除“酒驾”交通安全隐患。
三、各中队就此次事故广泛开展整治“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醉驾入刑”法律法规知识和“酒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
同时,进一步加强“酒驾”源头排查治理,强化企业监管责任,号召和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及时劝阻驾驶人摒弃酒后驾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积极抵制和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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