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男子酒后驾驶拖拉机一次被记31分
日期:2012-10-05
成武县的孙某刚考取了B2驾驶证,却在酒后开起了无牌拖拉机。结果,他因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使自己的驾驶证一次被记31分。
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28日晚,成武交警大队民警在成武县伯乐大街西段设点对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3时20时许,一辆大型拖拉机自东向西行驶而来,执勤民警看到这辆拖拉机偏离了正常行驶路线。对于民警示意其驶入检查区域停车接受检查的指令,司机也是置若罔闻,绕过检查点停在了路边一处民房门口,有意躲避检查。
民警立即追上这辆拖拉机,发现这辆拖拉机未悬挂号牌,司机孙某称未带驾驶证;在与孙某的交谈过程中,民警又闻到孙某身上有酒味,经过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孙某的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经过查询发现,孙某的驾驶证是B2证,是今年7月份刚考取的,但B2证的准驾车型里并不包含他所驾驶的大型拖拉机。
最终,孙某因为饮酒驾驶、未带驾驶证、无牌上路、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执行1450元罚款、驾驶证记31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