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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斑马线看驾驶文明 反思交通素质

日期:2012-10-07

有位朋友因长年在外,爱人工作又忙,对孩子的照管自然就要“粗放”一些。小千金自打六岁上学,从来都是自来自去。这事儿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在兰州这样的大城市,他家与学校之间隔着好几条马路,一个小孩子怎能来去自如?

孩子的回答却让我大感意外:过马路时跟着老爷爷、老奶奶一起走。

我实在佩服这孩子的智慧,但儿童智慧要完全解决现实问题恐怕也很难。比如,当时没有老头老太太可供借用,怎么办?再比如,飞驰而过的车辆对老人不谦让,怎么办?在下实在不好意思拿这样的问题去考问一个小孩子。

有些“明白人”大概会说,让孩子从斑马线行走,不就行了嘛。这样的思路从理论上讲是没错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且这是考取驾照必学的交通规则之一。但写在纸上的东西,常常要受到现实的严峻挑战。在一些学校门口,有的学生站在斑马线一边,而一辆接一辆的汽车就是不礼让;在雨天,有的老人打着伞,还有的抱着孩子,站在斑马线一边,一些司机眼看着车轮溅起水花,也不停车。这样的场景,沿海发达地方不乏其例,兰州及省内的城市更是屡见不鲜。

如果仅是缺点礼数的问题,也就是个心里不痛快而已,但严酷的现实是:常常出现要人命的大事。这不,8月29日晚,广州市一位母亲带着两岁多的女儿散步后,沿着斑马线穿越公路回家,一辆疾驰的小货车突然将母女二人撞倒,母女二人均不幸罹难。类似的惨剧在兰州也常有上演,今年8月8日的《兰州晨报》就提供一例:8月7日下午3时左右,在雁滩新港城南门的斑马线上,一位70岁左右的老太太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轿车撞伤身亡。报道的标题真够触目惊心:《七旬老太斑马线上被撞飞10米远》。

生活在兰州的人,如果记性不是特别差的话,一定还记得“板砖大爷”。2009年7月9日晚,一位70多岁的退休教师站在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他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于是乎,这个以极端方式表达愤怒的老人,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其实,那位老人愤怒的根源在于,当年上半年全城斑马线上的车祸夺去了6个行人的生命。

如今在中国的城市,车辆数量与日俱增,驾车的人们不能只埋怨交通拥堵,对行人安全行走的权利漠然视之。本来斑马线对行人来说,该是最安全的路段了。在兰州,却因一些司机不按规则行驶,有关部门又在斑马线两端安上红绿灯,有的司机发现光有红绿灯没安摄像装置,于是乎照样飞驰而过。如此这般,斑马线反而比平常路段更让人胆战心惊。这些现象折射出,在我们身边驾驶文明是何等短缺!说到驾驶文明,当然不是斑马线礼让行人这么简单,但我以为完全可以先从斑马线抓起,以带动整个社会驾驶文明的建设。而且据在下看来,驾驶文明等是等不来的,靠发挥儿童智慧巧过马路也不灵,“板砖大爷”一怒虽有轰动效应,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

在中国,要不自觉的人形成一种好习惯,最管用还是四个字:“严管重罚”。这方面,深圳提供了一个榜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2012年以来,深圳市对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已开出一万多张罚单。这事儿,虽然也有争议,但我以为,只要动机不是为了部门利益,而且效果见佳,就不必担心争议。这样的方式在深圳能够行得通,在我省的城市,为何不能一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