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严格“毒驾”管理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筑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防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采取强力举措,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加强涉毒驾驶员的管理力度。
专人负责、精细排查。驾管科明确专人对全市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涉毒信息排查和清理,在严格将吸毒人员登记信息与驾驶人信息进行集中比对后,将相关信息按不同类型进行统计制表,以便准确掌握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基本情况和底数。
集中处理,依法注销。驾管科在经过精细排查和清理后,对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及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员,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通知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而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的驾驶证,驾管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向社会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并当收存登记吸毒人员信息与驾驶人信息比对记录。
依托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驾管科要求各岗位责任民警都要加强信息查询及操作技能,充分利用驾驶人数据库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的关联,熟练运用自动比对功能,及时交换数据信息,从面切实加强业务规范。
从严把关,严格业务核查程序。驾管科要求民警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查询、比对吸毒人员登记信息,如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岗位民警要按规定注销驾驶证,并收存登记吸毒人员信息与驾驶人信息比对记录。对驾驶人对注销驾驶证提出异议的,迅速会同禁毒部门进行仔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