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酿事故 骑摩托去看守所报到
醉酒驾驶被查,本应老老实实去看守所接受拘役。可没想到,遂昌的徐某在前往看守所之前,竟然事先又“整了两口”。昨天中午,遂昌交警在城区设卡开展查纠工作。下午2点左右,徐某驾驶摩托车路过卡口时,被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advertisement code begin--><!--advertisement code end-->对于徐某的饮酒驾驶,交警经过查询后,均深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原来,这已经是徐某第三次酒后驾驶被查获了。
他最早饮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并处罚,可以追溯到2010年。而在今年5月12日,徐某驾驶摩托车途经遂昌环城南路时,与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发生刮擦,导致二车损坏,自己受伤。后经血液乙醇成分鉴定,结果为23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了拘役两个月的处罚。
而昨天就是徐某前往看守所接受拘役的日子。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好酒”的徐某完全没有得到上次的教训,“带着酒精”、骑着摩托车,就直奔看守所了。
“酒真不是好东西,我从今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了。”面对交警,徐某终于悔恨地说道。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他进行了罚款1200元等严厉的处罚。 徐某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一次还发生了事故,不得不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另外,从明年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就记12分,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这一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管态势,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