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交通法规 > "小驾照"也开起"大车" 司机被拘留7日

"小驾照"也开起"大车" 司机被拘留7日

日期:2012-10-22

10月19日,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发布《省际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管理规定(试行)》:11月1日起,省际客运车辆驾驶员车速超过限值50%,高速公路超速20%及以上的,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交通部门规定,凡申领和持有省际班车客运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和影像设备。凡拥有10辆以上省际客车的客运企业,应当建设系统监控平台,对本企业车辆运行实施全程监控管理。不足10辆省际客车的客运企业,可以借助本市其他客运企业的系统监控平台,对车辆运行实施全程监控管理。客运企业应当对值守监控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考试。

今后,在客运企业的系统终端和监控平台不仅要具备文字、语音信息互传功能,还将有报警功能。交通部门要求企业根据车辆安全运行管理需要,设定连续行车极限时间为4个小时,超过会报警提示;分路段设定车速预警值及报警提示。

交通部门还详细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比如当车速超过限值50%,高速公路超速20%及以上的;车辆超员载客20%及以上的;12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超速行驶的;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积分满12分的;故意破坏车载终端设备或阻断信息传输的司机,将被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同时,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对本辖区客运企业车辆运行监控信息、管理情况及违法违规处理结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违法违规车数的30%。对应处理未处理、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分别采取限时处理、限期整改、挂账督办以致责令停运、提请吊销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