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大队查获首例女性驾驶员准驾不符
日期:2012-11-01
为贯彻全省、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景区大队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2012年11月1日上午8时整,景区大队勤务三中队在环山路黄山头村路口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辆灰色黄牌客车自东向西驶来,发现有交警在前方查车,突然减速缓行。此情形立刻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当即上前将车摆停路边。检查中发现,司机为一名女性,异常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证和行车证,待驾驶员出示行车证后并称驾驶证未带,然后就躲到一旁不停打手机。民警立刻打开手提电脑进行查询,在查询该驾驶员的过程中也是很不配合,身份证号不记得,出生日期也记不清。但老练的民警仅从其提供的只言片语中锁定其身份,经网上查询后,该驾驶员持C1驾驶证但驾驶的车辆为中型普通客车,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中型客车必须持有B1及B1以上的驾驶证才能驾驶!民警依法对该女性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