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冲卡撞交警 男子妨害公务危险驾驶
象州籍男子阿机醉酒驾驶机动车,遇到交警拦车后试图冲卡,结果把交警撞伤。近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以妨害公务、危险驾驶两项罪名,一审判决对阿机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阿机是象州县石龙镇的无业人员,案发前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今年5月9日晚10时,阿机和朋友喝酒后,驾驶一辆轿车行至柳州市鱼峰区白云路和燎原路交会的十字路口,此时鱼峰交警大队按上级要求在此开展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执勤交警韦某及同事按规定,将阿机驾驶的轿车拦停后走到车子附近,准备例行检查。阿机知道自己既无驾驶证又是酒后驾车,不顾车辆前方站着交警,突然脚踩油门意图冲卡逃脱,导致韦某被撞趴在车辆引擎盖上,轿车又继续前行数米后被其他执勤人员堵停并熄火。韦某因车辆惯性被甩下车,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随后,交警部门对阿机的血样进行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7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今年8月,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危险驾驶两罪对阿机提出指控。案件审理期间,阿机的亲属主动代为向受伤交警韦某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法院审理认为,阿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面对交通警察的例行检查时,又以暴力方法阻碍对方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阿机自愿认罪,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