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车撞上大货车 司机无照驾驶
10月30日23时30分许,在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木材市场附近,一辆社区服务车撞上一辆大货车,事故造成社区服务车内两人受伤。据交警透露,社区服务车驾驶员属于无照驾驶。
接到热线后记者赶到现场,社区服务车和大货车已被交警拖走。事故现场还留有社区服务车的整块挡风玻璃以及撞成空壳的仪表盘,路面上依稀可以看到血迹。
据一位出租车司机介绍,10月31日凌晨零时30分许,他途经事故路段时,看到追尾的社区服务车车头整体凹陷进去,正要被拖走,伤者已被送往解放军第474医院。
记者随后在医院见到了大货车司机高德军。他说自己今年42岁,吉木萨尔县人。10月30日23时许,他从吉木萨尔拉了一车木材到乌市准备销售,“当时大概有3辆车在天津北路木材市场门口排队,准备过磅,我是最后一辆。正在停车等待的时候,货车猛然一震,我跳下车,看到一辆面包车撞上了我的车尾”。
据高德军称,肇事车辆是社区服务车,该车副驾驶位置卡进货车车尾,车头严重变形,大货车保险杠脱落,“我报了警,并叫了救护车,大概10分钟左右,伤者被送往医院。”高德军说。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两名伤者中,贺某25岁,张某32岁。张某已经做完手术,转入住院部,贺某正在手术中。据参与治疗的医生称,贺某身上可以闻到酒精味。因为两名伤者尚在昏迷中,记者未能采访到事故细节。
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马警官称,社区服务车驾驶员为贺某,是否属于酒后驾车尚需等待血液检测结果。但经查,贺某属于无照驾驶,他所驾驶的社区服务车为兴安社区所有。
记者昨日通过电话联系到三工街道办兴安社区。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该社区一辆服务车发生了事故,但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拒绝回答其他问题。
据了解,社区服务车一般配专门司机,按照街道办规定管理。服务车的功能分为社区服务和治安巡逻两部分,白天一般主要提供便民服务,比如接送小孩和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