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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酒驾撞死老人能公正审理吗?

日期:2012-11-03

10月28日,陕西安康市汉阴县法院蒲溪镇法庭庭长张善平,驾警车赴朋友宴会,饮酒后将一过路老人撞死。张弃车逃离,装病躲进医院。次日,张被刑事拘留。

张庭长虽然“进去”了,但是,警方表示“张善平血液中酒精含量只有7.531mg/100ml,没有达到酒驾指标;人跑了但车在现场,事后还曾打电话自首,也无法认定他是肇事逃逸。”初步结论是“不成立酒后驾驶”、“成立电话自首”、“无法认定逃逸”。

问题是,张善平肇事是在头天晚上6点半,肇事后他自称“因胃病到医院住院”,直到第二天9点才被抓住做酒精检测,数据早就不准了。时隔一宿血液中仍有酒精残留,可见其头天没少喝。当天参加宴会的人也证实张善平“喝了几杯白酒”。酒驾真能“不成立”?张善平不但没有救治被撞的老人,自己反而跑到医院说“胃疼”,不是肇事逃逸、见死不救是什么?即便其事后“自首”,也不能抹杀其当时的逃逸事实。

从当地警方的初步态度看,对张庭长肇事案无疑表现得温柔暧昧。所谓“一没酒驾、二是自首、三无逃逸”,怎么看都是替张庭长开脱。而根据上述一系列事实,当地警方的说法禁得住推敲吗?

公检法是一家,何况在一个县城里,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个系统内的小头目谁不认识谁啊?张庭长这次算是“栽”了,八成会向同仁疾呼“拉兄弟一把”!鉴于当地警方的事故调查具有明显偏袒嫌疑,应当引入外力督察。如果提起刑事诉讼,更当交由其他地方的法院审理。

涉及官伤民的案件,社会尤其会给予密切关注。这种案子如果能够公开公正办理,会赢得社会的肯定,令群众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倘若案件办理存在向着公家人,甚至强行压制受害人的声音,不止是办案机关会面临猛烈的舆论抨击,当地行政的公信力也会遭遇相当的滑坡。

网络时代,没有什么事能被“捂住”,真相也会在各种抽丝剥茧后浮出水面。奉劝某些试图护短者别再心存侥幸,搞不好,自己也弄一身骚。受害人的家属和民众要求的不多,只要求真相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