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公交车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日期:2012-11-03
昨日上午,记者从东岗交警大队了解到,抽血结果显示,公交车司机支某的酒精浓度含量为84.27mg/100ml,两项检测结果均证实,126路公交车司机支某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目前,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东岗交警大队已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杜绝酒后驾驶,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