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邹某用胶带遮盖的方法把车牌尾号“7”变造成“1”,被群众举报,昌平支队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近日,昌平支队马池口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在龙水路综合服务大楼前查获一辆涉嫌使用变造号牌的蓝色小客车,驾车人邹某用一块蓝色胶带遮盖部分尾号,将“7”改成“1”,其行为构成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