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失了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日期:2011-12-11
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机动车驾驶人所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真实、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应提交的资料有:
(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办理地点为我市任意车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