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遇车祸遭保险公司拒赔
日期:2012-11-23
无牌无证上路驾车,出了意外,遭到对方保险公司拒赔。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廖某增是深圳某酒店员工,酒店为员工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元。去年,廖某增就在其老家河源出了交通意外,当时他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带着廖某媚被一辆小客车碰撞,廖某增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客车逃逸,河源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认定小客车驾驶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廖某增与廖某媚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廖家亲属为廖某增办理理赔事宜,却被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廖某增为无证无照驾驶。
该案在福田区法院一审时认为,廖某增无证无照驾驶是事实,但并非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因此,廖某增无证无照驾驶不符合保险约定的免责条款,判决保险公司履行20万元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认为廖某增自己无证无照驾驶本身严重违法,具有重大过错。保险公司认为,廖某增违法在先,不能纵容,否则是助长违法行为蔓延。
昨天开庭时,保险公司表示,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是因为他逃逸,而并非廖某增本身没有过错,法院有责任以法律对各自责任加以划分。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