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大处罚力度 开车用手机上网发短信将被罚款百元
近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将修改。其中修改草案新增规定,驾驶人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将被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现如今不少人都有边开车边用手机发短信、上网甚至是抽空玩下手机游戏的习惯,所以猛然看见这一条款,第一时间觉得是不是有些过于严厉了?其实不然。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早已不是一个通讯联系的工具。对手机用户而言,手机功能变得强大,这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如果在开车的时候使用这些功能,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其实在一些公路两边,都有交管部门设置的提示牌,上面标注在开车的时候禁止打电话。因为开车的时候打电话,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而路面的情况又是瞬息万变的,随时都会出现险情。如果注意力不集中,在遇到险情的时候则可能导致反应不及时,酿成事故。而使用手机发短信、上网或者是玩游戏,其危害性更是远远大于单纯的打电话。
这也很好理解,开车打电话的时候,驾驶员一般是用耳朵听电话,但是眼睛还可以看着路面的情况。而使用手机发短信或者是上网玩游戏,势必需要用眼睛盯着手机屏幕,即便不是一直盯着看,但时不时就要看一眼,这对驾驶人注意力的影响比打电话大得多。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一旦前面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我们常说“车祸猛于虎”,如果开车的时候发短信、玩手机,那么将变成“手机猛于虎”了。而且,驾驶人开车玩手机,危及到的显然不只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其他行人和车辆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这个角度说,对违规者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实在不算多,也不算重。
四川省做出的这一修订,除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之外,还有一种指向意义,那就是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应该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比如往前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手机还没有真正普及的时候,这样的规定可能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到了现在几乎人人都持有手机的时候,这样的规定就很必要、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