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两年超速48次 被罚款7200元
日期:2012-12-09
昨日下午,一名外地驾驶人到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处理在我省境内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民警一查,这辆山东牌照的路虎越野轿车自2010年2月份以来,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竟有48次超速违法记录。最终,这名驾驶人交纳了7200元罚款。
昨日15时53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非现场处罚大厅内,一名驾驶员告诉民警,他是来处理安徽境内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的。民警对照行驶证,将车牌录入到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道口拦截系统平台发现,这辆车牌号为鲁H199××的路虎越野轿车自2010年2月份以来,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有48次超速违法记录,其中超速10%~20%共21起,20%~50%共27起。电脑显示屏上的超速数据多达3页,打印出来的违法单据有6.74米长。
经查,这辆路虎的驾驶员金某为山东一家木质公司经理。最终,这名驾驶人被罚款7200元。